老百姓就要这样敢承担责任的父母官
时间:2017-03-26 09:09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未知 点击:次
3月17日下午5时左右,定襄县董村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将一位女学生撞倒。准备前往滹沱河召开现场会的定襄县副县长宋海平恰好开车路过此地,他赶紧招呼群众帮忙一起把孩子轻抬到车上,同时立即打通医院电话,让院方在门口组织接应抢救。人群中有人劝他等孩子父母来了再做行动,他急忙朝着人群喊道:“我是政府副县长,我叫宋海平,孩子必须马上去医院抢救,有什么责任我来承担。”(《山西日报》3月23日) “父母官”三个字,是老百姓几千年来锤炼出来的,对心目中的好官最朴实、最精华、最美丽的称呼。长久以来,我们的一些官员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上缺乏足够的束缚,甚至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误以为这就是“当官”的应有状态,早就忘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要履行的责任,更惶论能主动以“父母官”的身份,去为老百姓主动承担责任。 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自我期许,将“有为政清正、为人廉洁”作为对自身的要求。唯有领导干部充满满腔热情,一心想着为官一任,必将造福一方,才能真正成为群众爱戴的好干部。 而百姓也需要更多这样的“父母官”,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像宋海平同志那样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群众,做一名忠诚、自律的好党员,也做一名亲民、爱民的好干部。(李琳)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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