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至21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被告人朱莫刚及其他涉嫌组织,领导和参与有组织黑社会性质罪行的11人以及被迫交易罪。收集人员罪,开设罪,查找造成犯罪的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本案是第一起案件涉及无黑与浪费的特殊斗争。瑞昌市法院院长邱晓军担任主审法官,瑞昌市检察院检察官彭文忠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官指控,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莫刚刚刚聚集了囚犯和其他人员,即被告李某,朱默权,范某,刘某等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朱刚刚领衔,李,朱默权,樊某,刘某,刘某为(在逃),李某一(全体员工)作为重要成员,高某,范谋明,周某,王某华,张某,文默臣,刘某峰,何默雄等是一般参与者的黑社会组织。
小组成员听取了朱茂刚,“城市猎人”电子游戏城,立新花园酒店,市区志武商城和朱开的阳光社区出租室的指挥。为了加强斗争,树立声望,获取经济利益,朱茂刚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系统地非法垄断采石运输,实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和强制交易。收集人员,设立,寻找麻烦,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做恶,压迫人民,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当地人民感到恐惧和焦虑,并造成相对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为期两天的审判期间,法院独立审讯和调查了11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检察官向法院提供了有关起诉书中指称的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检方和辩方均对证据进行了证据和质询。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和被告的被告在定罪,犯罪,量刑等问题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整个审判过程是公开,公正,连贯和有序的。
瑞昌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公厅,司法局等单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家属的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其中。在审判中。由于案件中有大量被告,案件非常复杂,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信息来源:瑞昌报编辑:吴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