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识别准确资助八类学生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
时间:2019-09-16 09:5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为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政策,实现准确识别和准确资助,确保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省教育厅和省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下)称为《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生效。 受助人包括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的包容性幼儿园儿童,以及批准建立和实施学术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术学院),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专业(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大学预科学生)注册全国正规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国家批准的学院,并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 《暂行办法》很明显,家庭经济困难分为以下八类:贫困部门确认的贫困家庭学生;民政部门确认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民政部门提供的特别协助。学生们;孤儿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受退休军事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残疾人联合会确认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贫困城市家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有经济困难的家庭,有权享受养老金援助,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成员重大事故和其他情况影响他们儿童入学和其他有经济困难的家庭需要经济援助。 家庭经济困难是基于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因素,意外因素,学生消费因素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因素。其中,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是指校园,源区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学费。 《暂行办法》指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秋季学期一次,每学期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如果学校的学生因意外发生家庭意外而发生家庭意外,临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及时发现。如果发现存在恶意提供的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资格和相关资金,并收回资金。 (记者罗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