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瑞昌市委
时间:2020-01-13 09:42 来源: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波 点击:次
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1月7日,省委第四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瑞昌市委。省监事会成员王艾东出席了反馈会议,并对检查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省委第四检查组组长黄遇见代表检查组分别向瑞昌市委书记郭晓云和瑞昌市委领导反馈了检查情况。郭晓云主持了反馈会议并做了发言。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7日,省委第四检查组对瑞昌市进行了视察。检查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检查立场,突出被检查党组织的职责和使命。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全面严格执政战略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审计等监督检查,通过专题教育对问题进行整改,深入发现和促进政治偏差的纠正,充分发挥检查在政治监督和指导中的作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接受来信来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检查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开展人员选拔,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开展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圆满完成检查工作。省委视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相继听取了视察报告。 王艾东强调,瑞昌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采取严肃态度,正确处理巡视反馈问题,找出思想根源和政治高度的偏差,坚持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导,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指导整体工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坚定不移地坚持“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两个保障”,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思想、政治和行动意识。 瑞昌市委要自觉承担整改的主要责任,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纪律来落实。市委书记应当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参与和直接监督整改工作。市委领导要履行“一岗两责”,带头提出问题,带头提出责任,带头实施整改,并对分管地区的整改负责。当市委班子发生变化时,有必要“新官员平反旧账”,继续进行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执行力度,按照市委部署的要求,充分利用实际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实效。整改工作要严格防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下级简单问责取代整改,防止问责取代责任,保护积极性 黄遇见指出,近年来,瑞昌市委认真学习贯彻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党委的工作要求,按照“务实创新、五大升级、整体福祉、更好瑞昌”的发展思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瑞昌模式,长江最美丽的海岸线”为出发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这次旅游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与现实相结合是不够的,用新的发展观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是显而易见的,解决群众整体关心的民生问题的途径也很少;第二,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战略实施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不够严格。一些部门和领域面临着更大的廉政风险。第三,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执行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基础相对薄弱。第四,检查、环保检查员等反馈问题整改存在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此同时,检查组还收到反映部分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这些线索已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黄遇见提出了四点改进建议:第一,进一步改善政治立场,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在瑞昌得到切实执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三是进一步深化党的全面严格管理,把党的全面严格管理推向更深层次。四是进一步落实罚款,切实巡视“下半年文章”。 郭晓云说省检查组的反馈是全面、客观和准确的。它不仅客观评价了瑞昌的工作,还认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瑞昌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彻底整改问题,切实落实省委和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首先,我们必须有效地提高我们的政治意识,并充分主张反馈问题。瑞昌市委将以对党忠诚、对瑞昌人民负责的态度,真诚接受、主张并认真面对巡逻反馈问题。第二,要认真提高思想觉悟,狠抓问题的纠正和落实。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分类整理问题,实行问题编号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第三,要有效提高行动意识,促进检查结果的应用。既注重“立即改革”,又注重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本着“长期坚持”的精神,将整风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检查结果,不断增强人民的主人翁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省委第四检查组检查专员钟陈晖、省纪委省纪委相关监督检查办公室的有关同志、负责同志、瑞昌市陈琪、邱胜、郭少雄、周洪文四组领导、各乡(镇、市场、街道)党委书记、市级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廖海兵和柯思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