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预防控制和依法治理能力
时间:2020-02-12 11:02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邱辉强 点击:次
本报记者邱2月10日在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投票赞成省人大常委会第《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号决议(以下简称第《决定》号决议),该决议同日公布施行。 制作《决定》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依法预防和控制疾病有哪些措施?2月11日,记者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官员。 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决定》全文共12条,规定了我省防疫工作的六个方面,包括坚持的原则、总体要求、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依法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人大的监督和司法保障以及法律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勇在谈到《决定》出台的必要性时说,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复工、返工、返校带来的人员流动新高峰,给“防止输入、传播、扩散”带来了风险和隐患,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从疫情防控形势来看,这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重要要求。防疫和控制越有力,我们就越必须遵守法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疫情的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对防疫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中央、省委对防疫工作的重大部署得到落实,为政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支持, 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提供法律依据,加强大规模防控疫情的法律保障,促进依法有序开展防控疫情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很有必要 政府可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 《决定》全文共12条,规定了我省防疫工作的六个方面,包括坚持的原则、总体要求、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依法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人大的监督和司法保障以及法律责任。 《决定》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防疫管理、检疫观察、医疗保健、道路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现场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应急管理措施。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措施;必要时,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临时征用场地、房屋、交通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动员人员或者转移储备物资。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 《决定》全文共12条,规定了我省防疫工作的六个方面,包括坚持的原则、总体要求、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依法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人大的监督和司法保障以及法律责任。 《决定》全文共12条,规定了我省防疫工作的六个方面,包括坚持的原则、总体要求、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依法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人大的监督和司法保障以及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