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六大措施”确保疫情期间稳定就业
时间:2020-02-16 09:23 来源:未知 作者:无 点击:次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即将迎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峰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江西省人民社会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为保证防疫、公用事业运行、人民生活需要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和重大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就业信息优先。通过局部挖潜、调剂余缺、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应满足企业的周期性就业需求。 对于当地难以满足的,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有针对性的跨区域招聘。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运输计划。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组织集中运输到达目的地。对春节至2月9日期间开始生产和发放急需防疫物资的企业,将按每招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已经享受过一次性稳定工作补贴的企业将不再享受。 保障企业复工和职工返岗 根据疫情防控部署,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科学合理安排企业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增加企业恢复生产和就业的保障。对于不属于“四类人员”的企业员工,如被诊断、怀疑、不能排除,且与集中治疗隔离有密切接触者,要督促其尽快前来工作。 加强投入和产出信息的对接,依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推动辖区内的劳动者恢复工作。 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收集和开发一些适合农民工的工作,引导那些暂时难以外出且有意愿在附近找工作的农民工。愿意创业的农民工将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的每一个人将获得5000元的补贴。 在防疫期间,对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工作保障返还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工作保障返还政策的下岗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去年全国城镇调查的失业率控制目标,对于参保人数不足30人的企业,将下岗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支持企业开展在职培训。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在停工和恢复期让员工参加离线或在线职业培训。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联系供需,实施网上面试、网上签约和网上报名,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和录取。 根据情况调整2020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笔试的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布。 推广优化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员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增加网上招聘等网上服务,促进虚拟就业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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