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资金拨付保障学校防疫经费
时间:2020-03-02 16:59 来源:未知 作者:无 点击:次
南昌新闻网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从制定经费保障政策、协调教育经费预算、充分利用财政教育经费等方面落实财政教育保障政策,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防疫经费需求。 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和生活成本的影响,制定财政保障措施,支持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我省要求学校在使用教育经费时,要优先保证防疫、医疗、后勤等物资需求,保证学校开展网上教学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防疫中的独特作用,保证学校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我省规定,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防疫实践,中央和省级政府预先发放的教育补助资金可用于学校购买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备。省级财政在分配剩余的2020年中央和省级教育转移资金时,将视情况向防疫重点市县倾斜。各高校要及时评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科研优势,积极开展防疫科学研究。有条件的省级高校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项目库,加快病毒溯源、传播力、传播机制等项目的研究,加强有效药物和疫苗的研发,坚持科研与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 此外,根据“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事项”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确保学校防疫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贪污、挪用防疫经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肃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对于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项目和服务,首要目标必须是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而不是执行现有的政府采购规则和程序。进口防疫物资的采购不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实行紧急采购,确保质量和数量。 在防疫和救助方面,我省要求及时落实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防疫和救助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学生救助政策,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困难,共同克服困难,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在优化学生管理服务方面,我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正常工作。确需进行现场管理的,办公场所和防控措施应符合防疫要求,实行分批和错峰处理,避免人员集中不利于防疫。(南昌日报记者水志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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