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发布25项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措施
时间:2020-03-04 09:29 来源:未知 作者:无 点击:次
南昌新闻网3月2日电记者了解到,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东湖区大力推进经济平稳增长,出台《东湖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加快疫情防控所需材料的项目审批进度, 充分发挥江西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和南昌市项目建设改革审批网上平台的功能,全面实施非会议审批,着力实施网上审批、网上税务管理、企业员工网上培训、网上招聘等企业服务。 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将被列入东湖区信用“红榜”,并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后,不纳入东湖区信用“黑名单”。 中小企业在租用国有资产经营场所时,免交3个月的租金。 该办法指出,东湖区已从区级企业奖励扶持资金中拨款1000万元,以“一案一议”的方式,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适当的发展扶持补贴。 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扩大对本地区重点上市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增加信贷额度和中长期贷款额度。 从2020年1月1日起(具体期限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布),对纳税人运输防疫关键物资收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收入、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我省一级反应之日起三个月内,租赁区域内属于国有产权经营场所的中小企业免收租金。租赁其他营业场所,鼓励业主(业主)为承租人降低租金,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的部分应计入所有者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 防疫所需物资生产企业享受电力补贴 积极推进互不见面的招商引资,充分利用甘福通、政府网、公众号等平台,高频率、高精度、大规模地推进招商项目。对于有意向签约的成熟项目,要加强网上对接和谈判力度,确保尽快签约。对于已签署的项目,我们应尽最大努力完成项目启动、启动和调试的全过程,以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建立区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制度,安排重点防疫物资和日用品生产企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结对帮扶,将防疫、重点物资保障和建筑材料供应纳入当地保险供应范围。 降低防疫所需物资生产企业的用电成本,补贴本政策实施期间防疫所需物资生产企业的用电成本,并给予50%的用电成本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刘文君,全媒体首席记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