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下发文件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还
时间:2020-03-05 11:5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郑周贇 点击:次
记者郑周贇来自中国Jiangxi.com/Jiangxi头条新闻客户:3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保护职工权益,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住房公积金实施了阶段性支持政策。在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不会被视为逾期。 困难企业帮扶:可以申请缓缴 《通知》要求,为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对困难存款单位的援助和支持,受新一轮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的发放从2020年1月推迟至6月。 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通过网上营业厅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上传书面声明,说明延期付款时间、追加付款时间和方式。缓缴期内存款时间的连续计算不会影响员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缓缴企业应按其补缴计划对员工进行多次或多次补缴。追加付款完成后,追加付款月视为连续付款。 职工权益保障:不按时偿还暂不作逾期处理 《通知》明确表示,为加强对因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而按时缴费的员工权益的保护,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受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将不再进行逾期处理,不再作为逾期记录上报信贷申报部门,不再收取罚息,将增加退租金额,并将增加处理频率。 《通知》要求,为了减轻疫情期间员工支付租金的压力,从城市住房公积金中提取的租金金额增加到每月1500元,未婚员工的金额减半。同时,我们将增加租金提取和处理的频率,从每年一次的线下提取调整为每月一次的线下提取,优化提取和处理流程,方便有偿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也延长了采购支取的处理时限。在疫情防控期内,如处理时限(购房合同备案或取得房产证后两年内退出)已过,退出有效期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缴存业务可在网上办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应积极引导单位和员工网上办理业务。 主张存款单位、员工、开发企业网上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其中,单位的日常存款业务和开发企业的公积金贷款远程申请可以通过中央单位的网络大厅办理。员工个人提取和查询服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和甘福通等在线平台进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