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
时间:2020-03-10 11:05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作者:王琴红 点击:次
![]() 3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通知》对各地各部门提出了四项要求:高度重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协调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通知》的规定,被征用土地的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两者的比例为1: 1,不包括被征用农民的养老保险金补贴、征用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法律规定的。 征收区域土地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的下限标准。 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从国有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中进行复垦。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被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邻近地区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表示,全省将继续实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款制度。土地报批时,按每亩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计算提取实际征收土地面积,并预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基金专户。 《通知》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相关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低限标准 《通知》公布了全省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表,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至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期间,如各地区报批的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第81号文的规定执行,差额部分应按公布的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足。 征收区域土地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的下限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江西服务业24家龙头企业
- 下一篇:三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集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