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南昌市暴发疫情措施的公告
时间:2020-03-11 09:24 来源:未知 作者:无 点击:次
最近,新的皇冠肺炎疫情正在国外蔓延。为有效防止境外传染病传入,进一步巩固我市防控效果,特公告如下: 1。对进入我市的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一视同仁,对我市的防控措施一视同仁。 2。报名人员必须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申请电子通行证,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您不如实填写表格并故意隐瞒,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3。对14天内居住在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的来昌归国人员,首次进行核酸检测和筛查。核酸检测呈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立即转移至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所有无症状患者都应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且只有在隔离期满前核酸检测为阴性时才能解除。 4。对于从莱昌返回的人员,凡在14天内居住在疫情较轻的国家和地区,并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目的地为南昌市且转移地为固定居住地的无症状人员应隔离观察,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落实监管责任;如无固定住所,属地应安排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5。从外省进入我国并从我市转移到外省的人员,应进行现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期间,他们应支付必要的测试和检查费用、食宿费用等。 6。在疫情期间,没有人会去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接载和运送入境人员。 7。根据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发布,对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动态调整。 8。公安部门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检疫处理和检疫医学观察等控制措施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协助执法。 9。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热线0791-83885570和医疗卫生热线0791-83883670。 2020年3月10日南昌市应急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