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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家省级企业负责人的平均工资达到5498万元

昨天,记者从江西省人民社会事务厅了解到,2018年省级企业领导平均工资为54.98万元(不含任期激励收入,下同),其中主要领导平均工资为62.33万元,副领导平均工资为53.44万元。

根据2019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对部分企业的调查,国家资本监管机构(部门)和省级企业对改革政策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国有资产监督机构(部门)认真履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职责,按期完成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

省属企业需要兑现委托人的薪酬福利,其中3家企业在《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追索扣回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从6名委托人的绩效年薪中扣除463500元。所有负责支付工资和福利的省属企业均已报省人民机构备案;所有省级企业都向社会公开披露了负责人的薪酬,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南昌晚报,艾南昌特约记者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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