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三农”等普惠
时间:2020-03-20 09:26 来源:未知 作者:无 点击:次
南昌新闻网消息3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已发布《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普惠地区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担保是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和融资难的重要手段。我省建议重点支持小规模农业。省级政府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要严格围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持小微农业担保业务的规模和比例,服务公众创业创新,不从主营业务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信用增级,不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重点支持单笔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者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将优先向信用记录和有效担保不足、但有产品市场、有前景的项目和有竞争力的技术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担保书。 省级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市政府融资性担保及再担保机构应为合作性担保机构设定合理的准入条件,推动合作性机构逐步将小额支农担保金额占比提高到担保总额的80%以上,其中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占比提高到50%以上。 不允许贷存挂钩或贷款搭售。 我省提出完善银贷合作机制。我行应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产业金融对接活动,充分利用江西“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江西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和各地搭建的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提高对接效率和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分保,按照“全准入、差别授信、注重普惠、支持小农业、风险共担、诚实守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与省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签订“全对全”合作协议,扩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加强与政府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我们将在准入门槛、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利率水平、展期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不附加贷款展期、贷存挂钩、贷款搭售等条件。 给予适当的担保费补贴 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减收手续费、奖励和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政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实施中小企业融资(信贷)担保机构担保补偿准备金和未偿债务准备金企业所得税抵扣政策。 对于在实体经济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政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将给予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贴。鼓励各地采取配套措施,加大支持和激励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单笔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平均担保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的担保费补贴,以提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