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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澄清进口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为确保到达南昌的普通公众和境外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疫情扩散,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输入病例(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并对境外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支付进行分类。

据了解,在进口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支付,然后全额补贴同级财政部门。在进口的情况下,未投保人员应首先接受治疗,然后由医疗机构收费,以确保所有应收款项都已收回。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归侨住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任曼,南昌日报记者邹家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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