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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企业公示

根据《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为彻底控制货运车辆超载,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控制货物装载、车辆称重和车辆自行出关,确保现场车辆不超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瑞昌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将邀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电话:0792-4236819

2020年瑞昌市重点货运源企业名单

1.临安(九江)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大唐新区);

2.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码头镇);

3.江西李文纸业有限公司(码头镇);

4.江西利文工有限公司(码头镇);

5.江西信阳峰叶飞有限公司(码头镇);

6.瑞昌金辉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镇);

7.瑞昌民杰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镇);

8.瑞昌龙腾矿业有限公司(码头镇);

9.九江九夜石灰石厂(码头镇在建);

10.瑞昌金城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码头镇);

11.瑞昌市瑞龙采石场(桂林镇);

12.九江金霞混凝土有限公司(桂林市);

13.瑞昌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桂林市);

14.瑞昌鸿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桂林市);

15.江西铜业集团吴彤分公司(白杨镇);

16.瑞昌华中建筑有限公司(白杨商品混凝土);

17.南新混凝土配送站(横岗镇);

18.南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一镇);

19.瑞昌虞姬钙业有限公司(金乡);

20.瑞昌市龙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金村);

21.瑞昌市恒大矿业(夏凡镇);

22、龙瑞瑞昌市五华矿业(夏凡镇);

23.瑞昌江瑞矿业有限公司(夏凡镇);

24.瑞昌苏里矿业有限公司(夏凡镇)。

瑞昌市货运车辆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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