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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国第一起故意破坏自然遗迹案件的二审维持了

南昌新闻网消息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告人张谋明、毛谋明、张谋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上诉作出公开判决。

经审理,江西省高级法院认定,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是受中国刑法保护的风景名胜区和历史遗迹。“蟒峰”地质遗迹是三清山风景区的标志性景观和最核心的部分。被告人张谋明、毛谋明、张谋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采用破坏性攀登方法攀登蟒蛇峰,对蟒蛇峰造成严重损害。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破坏风景名胜的犯罪。一审法院没有根据三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情节给予不当处罚。判决驳回了被告张谋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这是该国第一起故意破坏自然遗迹的刑事案件。(南昌日报记者李、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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