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钢琴教师性侵2名9岁女童!法官斟酌再三决定
时间:2017-12-17 16: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无锡发布”近日公布的一个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无锡刚审结了一起案件,一名83岁的家教钢琴教师猥亵并强奸2名9岁幼女,法官斟酌再三认为案情应向社会公布,让更多家长提高警惕。
83岁老人猥亵女童被判刑 并非初犯 据报道,今年83岁的徐某某是一名退休教师,近年来,徐某某独居在某小区一套商品房里,他在自己家中做钢琴家教,有多名孩童师从徐某某一对一学习。 2017年寒假期间,徐某某要求加课延长教学时间,期间可以提供午餐,孩子可以到下午再接走。有家长开车将孩子送到小区后,因为忙于工作,就让孩子自行上楼,家长并不全程陪同。 徐某某对孩子们态度很温和,经常搂抱、亲吻孩子们。孩子觉得这是老师喜欢自己的表现,从不反抗。 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0日间,徐某某利用自己做家教之机,先后4次对女童甲(9岁)实施猥亵、2次对女童乙(9岁)实施猥亵。 每次猥亵后,徐某某都会带孩子去逛无锡南禅寺,买孩子喜欢的文具和食物,并要求孩子承诺不告诉家长。 后来家长发现孩子有异样而报案。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件一经公布,网友气炸了:
的确,83岁的徐某某并非初犯,他曾因犯奸淫幼女罪分别于1981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6年7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江苏等地尝试公开未成年人性侵 严重犯罪人员信息 如此劣迹斑斑,为何他还能继续从事教师工作?为何还能继续从事与幼儿有关的工作?我们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是否太宽容?惩罚力度是否够大?对此,网友呼吁应加大对这类人的惩罚力度。 其实,我国部分地区对未成年人性侵严重犯罪人员的处罚已进行了公开信息、从业禁止等尝试。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要求,除非作案时不满18周岁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人员,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其个人信息都将被公开。
12月1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同时,司法机关还将对这四人信息进行公开,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这在江苏全省尚属首次。 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这四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犯罪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年龄、性别、案由等事项。
在被公开信息人员刑满释放或缓刑、假释考验期间,司法机关还将禁止这些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如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妇科及儿童医院、儿童乐园等机构。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从业禁止,将由检察机关在起诉时提出禁止令量刑建议,法院判决时决定采纳。
除了淮阴,浙江慈溪、上海闵行也出台过类似规定,引发外界热议。
专家:此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杨立新 :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张雪梅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