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龙南县夹
时间:2018-11-09 17:3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40L垃圾桶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LNHL2018-LN-X061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18年11月09日至2018年11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 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6日09:30 (北京时间),开启地点: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佰元整,须在开标截止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询价项目可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翔泰园沿河边凯信商行二、三楼 电话:0797-3514777 传真:0797-3514777 邮箱: mailto:lnhlzbdl@qq.com">3061411471@qq.com 联系人:任慧英 18179757123 开户行:赣州银行龙南渥江支行 户名: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49000103080000028 采购人: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770564808 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b/360000/0201/201811/06/003664ea4aeb63c1484bb2964b80a834e606.shtml#">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