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中心区排水防涝完善工程一标段
时间:2018-11-27 09: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苏州市城市中心区排水防涝完善工程一标段 (招标编号:SDJ.CL2018-173-2) 招标公告 1、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代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的苏州市城市中心区排水防涝完善工程一标段已经苏州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市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市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活络浜闸站扩建工程为单孔节制闸,闸孔净宽为6m和2台1200QZ-160型单向潜水抽流泵。 (3) 工期:365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苏检会(2004)100号文规定禁止投标的行贿行为;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为近五年完成单孔净宽6m及以上且单机流量3.5m3/s及以上的闸站工程(节制闸和泵站可分属不同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从2013年11月至今(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8-12-3上午09:00至下午15:00。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预审室三。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路251号。 7.购买标书起时间、地点:2018-12-3上午09:00至下午15:00。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预审室三。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路251号。 8.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企业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路径,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 (6)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5)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代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朱姝兰 传真:0512-65234404 电话:0512-65234404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路月浜街19号 邮 编: 联系人:孙佳 传真:0512-67071568 电话:0512-65857193 E-Mail:740098224@qq.com 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丁世猛 性别:男 上岗卡号:苏招1109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0512-6585719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代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利局基本建设处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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