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用车采购项目
时间:2018-12-26 09: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舒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8-013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5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舒城县大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 成交金额:2886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福特锐界 2018款 EcoBoost 245四驱运动版 7座 ,1辆,288600元/套,免费质保期整车3年或10万公里。 评审委员会名单:邱述威,江平,张孝稳 采购人名称:舒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人:张孝稳 联系方式:13966255119 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52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2018年 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电话: 0564-8568652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2、项目节约率:0.48%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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