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通报了3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病例
时间:2019-03-21 09:4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近日,南昌县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 福山乡三山村党支部书记,东山门站熊有生等负责人违反规定,吃喝。 2016年1月,熊有生,东山门,谭大力,余友生等副站长非法使用公款拨付福山乡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案件另案处理),费用共计3513元。此外,熊有生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内的熊发出严厉警告,并向谭大力和余友生发出警告。 南昌县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滕新华有私家车问题。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当腾新华出门度假时,他使用单位公交车加油卡(换车前)为私家车加油,总金额为2133.97元。 2018年10月,滕新华将上述费用退还给县住房管理局。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滕新华发出警告。 供销公司董事魏海平负责违反公款。 2016年至2017年,魏海平被指定为江建民供销有限公司副总监,蒋宏宇违反规定,用4228元购买烟酒接待和日常开支。此外,魏海平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魏海平发出严重警告,并在党内向江建民和江红宇发出警告。 (见习记者余佳记者蒋辉) 近日,南昌县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 福山乡三山村党支部书记,东山门站熊有生等负责人违反规定,吃喝。 2016年1月,熊有生,东山门,谭大力,余友生等副站长非法使用公款拨付福山乡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案件另案处理),费用共计3513元。此外,熊有生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内的熊发出严厉警告,并向谭大力和余友生发出警告。 南昌县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滕新华有私人汽车保有问题。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当腾新华出门度假时,他使用单位公交车加油卡(换车前)为私家车加油,总金额为2133.97元。 2018年10月,滕新华将上述费用退还给县住房管理局。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滕新华发出警告。 供应和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魏海平违反规定并获得公款。 2016年至2017年,魏海平被指定为江建民供销有限公司副总监,蒋宏宇违反规定,用4228元购买烟酒接待和日常开支。此外,魏海平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2019年1月,南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魏海平发出严重警告,并在党内向江建民和江红宇发出警告。 (学徒记者余佳,记者蒋辉) (编辑:毛思远)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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