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范镇委员会 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镇
时间:2019-03-27 09: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中共范镇委员会 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镇2018年度行政村(社区)党政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将《范镇2018年度行政村(社区)党政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范镇委员会 范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范镇2018年度行政村(社区)党政目标管理 考评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行政村(社区)党政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类考评、量化分值、奖惩分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上源、中源、开源、北溪、高泉、良田、东山、长春、源源、八都、陡岗、范镇、红岗13个行政村及范家铺社区。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第一序列:行政村 (一)考评项目 1.党建工作。主要考评组织工作、宣传思想、党风廉洁建设、人大、政协、统战(含宗教)及群团工作,设置分值12分。 2.经济建设。主要考评集体经济发展、“三农”、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普查等工作,设置分值15分。 3.社会建设。主要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卫生计生、文化、广播、教育、移风易俗、旅游、武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工作,设置分值28分。 4.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考评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民建房管理、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河长制、水利、防汛、“林长制”封山育林及森林防火等工作,设置分值22分。 5.民生工程。主要考评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含招工)、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等工作,设置分值18分。 6.测评评分(由党政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测评打分),设置分值5分。 (二)加分项目:主要为重点中心工作加分、争先进位加分、现场会加分。 1.中心工作加分:对招商引资、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实行加分,每项最高加1分。 2.争先进位奖励加分 (1)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先进单位的加对应基本分值的20%; (2)获省直部门或九江市委、市政府先进单位的加对应基本分值的16%; (3)获九江市直部门或瑞昌市委、市政府先进单位的加对应基本分值的12%; (4)获瑞昌市直部门先进单位的加对应基本分值的10%。 3.现场会加分。 在村召开国家部委级、省级、地级、瑞昌市级现场会或接受相应级别的调研、检查验收并获好评的分别加对应基本分值的20%、16%、12%、10%。 (三)扣分项目。凡有下列情形的扣分,同一事件扣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1.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任务未及时落实、督办事项未及时办理的,每项每次扣0.2分,每项最多扣1分; 2.各种报表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未按时参会或查岗不在岗的每项每人次扣0.1分,每项最多扣1分; 3.受到国家部委、省、九江、瑞昌市及镇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8分、0.5分、0.3分、0.2、0.1分,每个级别最多扣1分; 4.受到省、九江、瑞昌市三级主流媒体批评报道的,每次分别扣0.5、0.2、0.1分,最多扣1分。 考评最后得分为考评项目得分和加分项目得分之和减去扣分。 四、评分方法 1.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计分; 2.各村对所有的考评项目运行情况认真总结,写出自评报告,对照考评细则作好迎检准备; 3.考评组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对照评分细则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数和分值进行打分,争先进位、现场会等加分项目评分以原始证明材料为依据; 4.计分坚持年终考评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由考评组征求各口分管领导意见综合平衡后报考评领导小组确定; 5.没有考评细则的由各口根据平时工作打分,没有考评内容的取平均值; 6.考评组依据考评结果测算各单位分值,报党政联席会进行综合审定。 五、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从党办、综治办、计生办、农办、新村办、城建办、民政所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各村进行考评。 六、工作要求 考评组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考评纪律。各村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如实提供考核数据资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一:2018年度各村党政目标管理考评评分体系 附件二: (1)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2)宣传思想工作考评细则; (3)计生工作考评细则; (4)卫生工作考评细则; (5)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6)信访工作考评细则; (7)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 (8)文化广播教育旅游工作考评细则; (9)武装民兵工作考评细则; (10)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评细则; (11)集体经济发展考评细则; (12)“三农”工作考评细则; (13)农民建房管理考评细则; (14)基础设施建设考评细则; (15)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16)森林防火工作考评细则; (17)防汛工作考评细则; (18)民政工作考评细则; (1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评细则; (20)脱贫攻坚工作考评细则; (21)中心工作加分项目考评细则。
附件一: 2018年度各村党政目标管理考评评分体系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牵头部门 |
党建工作 (12分) |
1.组织工作(含人大政协统战及群团工作) |
6 |
党办 |
2.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 |
3 |
党办 |
3.党风廉洁建设 |
3 |
纪委办 |
经济发展 (15) |
1.集体经济发展(含争资争项) |
3 |
经管站 |
2.“三农”工作(含非洲猪瘟防控) |
10 |
农办 |
3. 基础设施建设 |
1 |
公路办 |
4.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1 |
统计站 |
社会建设 (28分)
|
1.卫生计生工作,其中;计生工作 |
5 |
卫计办 |
卫生工作 |
1 |
卫计办 |
2.综治工作
|
8 |
综治办 |
3.信访工作 |
3 |
综治办 |
4.扫黑除恶工作 |
3 |
综治办 |
5.安全生产 |
3 |
安监办 |
6.文化、广播教育体育、移风易俗(绿色殡葬)、旅游 |
2 |
文化站 |
7.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
2 |
纪委办 |
8.武装民兵 |
1 |
人武部 |
生态文明建设 (22分)
|
1.新农村建设 |
4 |
新村办 |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8 |
整治办 |
3.农民建房管理(含不动产登记) |
4 |
城建办 |
4.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 |
2 |
农办 |
5.“林长制”及封山育林工作(含森林防火) |
2 |
林业站 |
6.“河长制”、水利建设及防汛工作 |
2 |
水务站 |
民生工程 (18分)
|
1.民政工作(含残联工作) |
1 |
民政所 |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含招工就业) |
5 |
人社所 |
3.食品药品安全 |
1 |
食药监站 |
4.脱贫攻坚工作 |
10 |
扶贫工作站 |
5.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工作 |
1 |
城建办 |
测评评分(5分) |
党政领导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打分 |
5 |
考评办 |
合计 |
|
100 |
考评办 |
加分项目 |
1.中心工作 |
(1)招商引资工作 |
1 |
考评办 |
(2)土地开发 |
1 |
(3)高标准农田建设 |
1 |
2.争先进位 |
|
3.现场会 |
|
项目 |
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重点工作评分办法(75分) |
节育措施(按平时调度表以完成比例得分。) |
5 |
|
|
补救措施(按平时调度表以完成比例得分。) |
5 |
|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平时调度表以完成比例得分。) |
25 |
|
|
社会抚养费征收(按平时调度表以完成比例得分。) |
40 |
|
|
目标管理评分办法(25分) |
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全乡平均值以上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发现漏报不得分。) |
2 |
|
|
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全乡平均值以上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
2 |
|
|
多孩率(达全乡平均值以上得满分,未达标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 |
2 |
|
|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当年征收面达全乡平均值以上计3分,历年征收面全乡平均值以上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
5 |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避孕率达80%以上计3分) |
3 |
|
|
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摸底登记情况) |
5 |
|
|
基础队伍建设(村级资料整理归档4分,计生办布置各项业务工作,参加计生例会情况2分。) |
6 |
|
|
|
|
|
|
|
考评内容 |
得分 |
1.组织建设(10分) |
(1)机构建立健全,成立(调整)综治领导机构2分,查分工记录。三图、监督岗、相片上墙,每项1分,共5分。 |
|
(2)研究布置综治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全年确保4次,每次0.5分,共2分,查相应的会议记录。领导亲自参与综治工作重大活动,举例说明,能在簿册中反映,有实例的1分,有文字反映的1分,共4分。 |
|
(3)综治工作室硬件建设齐全,共1分。 |
|
2.维稳工作情况(20分) |
(1)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查文字记录1分,维稳信息报送2分,共3分。 |
|
(2)对重点人员管控责任措施到位,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1分,落实帮教责任1分,无重新违法犯罪1分。监外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1分。肇事肇祸精神病收治管控情况2分。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积极配合尿检工作2分,留守儿童底数清情况明2分,共10分。 |
|
(3)贯彻执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反邪教工作到位,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妥善处置涉及宗教各类问题、各种关系。2分 |
|
(4)无重大刑案发生1分,无群体事件和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发生1分,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1分,无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发生1分,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1分,共5分。 |
|
3.常规工作开展情况(35分) |
(1)按时参加镇综治例会,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1分,做好例会记录1分,共2分。 |
|
(2)组织开好村综治例会1分,两本会议记录本:综治会议记录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形势分析记录本4分,共5分。 |
|
(3)三种台账资料: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矛盾纠纷调处台账、案件发破登记台账共3分 |
|
(4)矛盾纠纷周排查工作,坚持工作制度1分,做好排查登记1分,及时上交周报表1分,周排查会议记录能规范操作1分。矛盾纠纷要坚持自下而上的调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1分,对所调处的纠纷要做好登记1分,制定调解协议书1分,共7分。 |
|
(5)治安巡逻工作,开展治安巡逻查工作每月不少于12次2分,国家规定的重点节目和社会敏感时期的巡逻能在簿册中反映1分,共3分。 |
|
(6)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年度创安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1分,平安单位、平安村居、平安小区、平安家庭按要求进行创建的1分,自然村成立和谐平安理事会的1分,共3分 |
|
(7)开展公众安全感情况调查、安全感指数达到98%以上的2分,创建工作及时组织申报得0.5分,公民违法犯罪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1分,干部无一受到法纪处罚得0.5分,共7分。 |
|
(8)暂住人口登记、房屋出租的治安管理情况,流入本地经商、办企业的暂住人口登记清楚、房屋出租情况登记清楚1分,每月对出租屋进行一次治安检查并记录记载检查情况1分,有外出务工人员登记1分,共3分。 |
|
(9)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有方案的1分,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工作1分,按要求上交排查报表的1分,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整治的1分,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整治的1分,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打击斗殴、卖淫嫖娼、封建宗教势力抬头等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的1分,共6分。 |
|
4.扫黑除恶工作(20分) |
(1)有扫黑除恶学习记录2分,会议记录2分,共4分。 |
|
(2)扫黑除恶通告、一封信、举报奖励办法发放、张贴到位2分,宣传标语到位2分,群众知晓率100%,2分,共6分。 |
|
(3)扫黑除恶举报箱2分,扫黑除恶广播日常播放2分,共4分。 |
|
(4)扫黑除恶线索信息报送及时6分。 |
|
5.其他重点工作(15分) |
(1)综治平安保险工作2分,按要求100%完成加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部署防溺水工作1分,有防溺水应急预案1分,建立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并落实责任1分,定期对山塘水库进行巡逻并有巡逻台账,防溺水周报报送及时、记录规范2分,山塘水库设立警示牌和救生竿2分,建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1分,共8分,发生3人以上溺水事故倒扣不得分,倒扣4分。 |
|
(3)综治网格化平台可连通,网格员日志记载规范,平台系统操作熟练5分。 |
|
加分项(8分) |
(1)有村级综治中心,有“五室一窗口”3分,“四统一”台帐规范2分, 综治中心制度牌健全3分,共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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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扣分 |
得分 |
1.领导重视情况(25分) |
(1)将信访工作列入重点内容,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落实包案责任。(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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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转交和接访的信访件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件件处理到位。(5分) |
|
|
(3)每月研究解决信访工作问题一次,定期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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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访情况 (45分) |
(1)赴上三级上访。赴北京、省、九江个体和群体访,每人次分别扣5分、3分、2分;集体上访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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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赴瑞昌市上访。个体和群体访:每人次扣1分,集体上访扣5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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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赴镇上访。个体和群体上访:每人次扣1分,集体上访每次扣2分。不及时到达或劝返不力的,每批次扣5分。(10分) |
|
|
3.信访工作情况 (30分) |
(1)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每月排查四次报镇信访办每少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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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访问题处理。接办或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赴京非正常上访和信访老户的问题处理到位,未采取稳控措施或稳控不力,导致越级访或重访的扣5分。(12分) |
|
|
(3)基层基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信息员队伍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按照镇信访办布置的进行信访知识及政策宣传。未达到的每项扣2分。(10分) |
|
|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具体内容 |
1 |
组织体 系建设 |
18 |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分; |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办3分 |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扣3分 |
成立汛期排查、巡查、复查、速报和值班制度4分; |
制度上墙1分; |
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4分; |
2 |
值守应 急工作 |
15 |
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3分; |
安排值班人员2分; |
建立值班情况台账3分; |
及时报告灾情、险情5分; 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2分; |
3 |
预案体 系建设 |
15 |
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分; |
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分; |
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3分; |
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规定报备2分; |
4 |
保障体 系建设 |
22 |
记录地灾巡查日志和地灾隐患点巡查记录5分 |
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5分; |
建立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台账5分; |
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2分; |
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2分; |
及时转发送气象信息3分; |
5 |
宣教 工作 |
10 |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4分; |
开展应急演练6分; |
6 |
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工作 |
10 |
加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微信群3分; |
村级监测员入地灾管理群3分; |
日报工作执行到位4分; |
7 |
未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不扣分 |
10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协调工作3分; |
工程施工进度3分; |
工程通过验收合格4分; |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优抚工作(10分) |
悬挂军烈属牌,发放年画,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
2 |
未走访的,不得分。 |
|
及时报送年满60岁的老年退役兵申请材料 |
2 |
|
|
做好优抚换证、核查工作。 |
2 |
|
|
国庆期间,配合镇民政所开展烈士遗属走访慰问活动。 |
2 |
|
|
做好涉军维稳和优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
2 |
|
|
社会救助(40分) |
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程序要求,及时上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 |
5 |
|
|
对现有的低保对象,因家庭生活好转、子女毕业工作、或家庭成员死亡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 |
10 |
未及时上报,每例扣3分 |
|
民政信息化工作,低保资料收集。 |
4 |
|
|
有民政事务公开栏,且对各类救助对象进行公示。 |
8 |
未公示的,扣5分,查公示存底或照片。 |
|
每季度低保动态管理,村有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
8 |
查会议记录,少一次扣5分,没有的,不得分 |
|
低保年审工作。 |
5 |
|
|
救灾救济(15分) |
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灾情,同时配有相关辅助材料。 |
4 |
|
|
及时发放救灾救济资金,且严格安程序和政策进行张榜公示。 |
5 |
|
|
全面完成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 |
4 |
未全面完成的,按比例得分。 |
|
开展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尤其是避雷、防洪、防泥石流等避灾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 |
2 |
|
|
区划地名(5分) |
做好边界管理工作,及时调处边界纠纷。 |
1 |
|
|
做好第三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收集相关地名资料。 |
4 |
|
|
福利慈善(3分) |
积极申报慈善助学等项目 |
1 |
|
|
有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且开展了各类活动。 |
2 |
未开展活动的,扣2分。无老年之家的,不得分。 |
|
社会事务(2分) |
做好留守儿童摸底工作 |
2 |
|
|
残联工作(10分) |
积极申报残疾人“两补”,并及时上报动态 |
5 |
|
|
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
5 |
|
|
基层政权(10分) |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
10 |
|
|
信访维稳(5分) |
及时排查反映民政方面的信访事件,无上访,无越级访现象发生。对镇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调查处理。 |
5 |
有越级上访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加分项目 |
迎接省、或九江市检查的,每次加3分。 |
|
村上报,镇民政所审核 |
|
工作有亮点,有创新的,加3分。 |
|
村上报,镇民政所审核 |
|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评分标准 |
考核分值 |
得分情况 |
合 计 |
|
100 |
|
一 |
减贫成效 |
计分条件或评分标准 |
25 |
|
1 |
减贫成效 |
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各地上报的脱贫人数,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完成当年减贫任务并在国办系统和省办系统进行了脱贫操作的得满分;每下降0.5个百分点,扣2分,最低得0分。 |
25 |
|
二 |
两率一度 |
|
20 |
|
3 |
精准识别 |
贫困人口漏评率 |
通过第三方评估结合平时督导督查发现有漏评人口的,一户扣2分,扣完为止。 |
7 |
|
4 |
精准退出 |
脱贫人口错退率 |
按照省、九江市、瑞昌市贫困退出相关要求做好贫困户、退出工作,并规范整理档案资料。通过第三方评估结合平时督导督查发现有错退人口的,一户扣2分,扣完为止。 |
7 |
|
5 |
群众认可 |
群众满意度 |
脱贫攻坚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估结合平时督导督查,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的得4分,每降0.5个百分点扣1分 |
6 |
|
三 |
精准施策 |
|
30 |
|
6 |
基层基础 |
扶贫工作室建设 |
查看村扶贫工作室是否按照村室“五个一”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建设,相关软件资料是否齐全。 |
2 |
|
7 |
一证两册 |
查看“一证两册”是否发放到位,填写内容是否详实规范。 |
3 |
|
8 |
动态管理 |
通过大数据平台,查看各村对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和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
3 |
|
9 |
责任落实 |
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惩考核情况 |
镇与村签订了脱贫责任状,指标具体,责任奖惩明确 |
2 |
|
每个行政村有一名副科级以上乡、镇干部挂点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
2 |
|
制定了结对帮扶实施方案,达到结对帮扶全覆盖 |
2 |
|
10 |
政策落实 |
问题整改情况 |
对照2018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清单查看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
3 |
|
11 |
“两不愁、三保障”政策 |
已脱贫人口全部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就医、就学、住房有保障,发现一户得0分 |
4 |
|
12 |
“十大扶贫工程”行业部门政策 |
涉及到的行业部门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
3 |
|
13 |
统计报表 |
脱贫攻坚各项统计报表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
2 |
|
14 |
督查工作情况 |
根据2018年开展的各项督查得分情况折算 |
4 |
|
四 |
资金绩效 |
|
25 |
|
17 |
|
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精准度 |
财政扶贫项目经过了民主评议并保存会议记录、项目申报必须经驻村第一书记签字,资料完整得2分,少一项减0.5分. |
2 |
|
项目是否有贫困户直接参与或直接受益,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
18 |
项目实施 |
项目库建设 |
查看三年滚动项目库情况,并于12月底之前完成下年度扶贫项目库项目的确定,并以村名义上报,项目库是否公示公告。 |
2 |
|
19 |
当年项目完成情况 |
当年项目完工率95%以上得3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0分。 |
3 |
|
2017年以前项目完成情况 |
2017年以前(含2017年)财政扶贫项目完工率达100%,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1分,最低0分。 |
3 |
|
20 |
资金拨付 |
当年项目资金拨付 |
当年项目资金拨付率95%以上得2分,项目材料未上交扶贫站扣3分. |
5 |
|
2017年以前项目资金拨付 |
2017年以前(含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率达100%,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1分,最低0分。 |
2 |
|
21 |
项目公示 |
年度项目及资金公示公告情况 |
村扶贫工作室项目资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达的项目资金在村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并组织实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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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上项目,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设永久性项目公示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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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同一角度照片留存齐全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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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减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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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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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减分 |
加分项 |
小额信贷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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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代表范镇接受检查受到肯定的村每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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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减分项 |
脱贫攻坚工作被专项通报批评,被省第三方机构核查评估省级通报批评一次减2分,市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因精准识别或精准脱贫导致贫困户越级上访的1次减2分,最多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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