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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报告了三个典型的扶贫案例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姜月平)近日,瑞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了扶贫领域的三个典型案例,各方均受到党纪处分。

三个典型案例是:南岭乡党支部书记杜晓华为扶贫项目筹集资金。 2011年至2014年,葫芦村通过生产虚假申报材料和虚拟发票,共计扶贫资金138,770元,其中部分用于村里的日常开支。瑞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杜小华发出严重警告。弘毅乡王四围村党支部书记王荣兵为扶贫项目筹集资金。 2012年上半年,丽思集团王思维村宣布了3万元荒山造林扶贫项目。项目资金转入谭荣兵的个人账户后,给李顿集团1万元,其他村庄使用2万元。项目支出。瑞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内党派发出警告。金乡乡金陵村干部陈燕生非法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014年5月,陈燕生在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申报并获得了3500元的农村危房改造和维修补贴。瑞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向陈延生发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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