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瑞昌市政府制定了《城管局监察管理细则(试行)》,穿衣,行为,诚信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具体规定。
瑞昌市政府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是严格执法。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力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纠正不作为,行动缓慢,混乱等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依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第二,履行职责。当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他们必须以正确的方式行事,谈论文明,并采取良好的姿态。不要将手,背,腰和手放入口袋。参加团体活动和参加重要会议时,应根据季节性规定穿着标准服装并正确佩戴标识。非工作需要不穿正式服装进入餐厅,商场和娱乐场所。
第三,坚持政务公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行政审批(许可)行为,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城市管理执法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审批条件,坚决杜绝乱收费,罚款现象并随意批准,确保政务公开透明的运作。
第四,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坚决纠正“四风”,“四难”等问题,严格执行先查询责任,限时结算,便民服务等措施,造福人民,促进管理,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五是加强文明执法。消除不分青红皂白的检查和不合理的指控;消除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和任意执法;取消对违反法律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处罚;消除套利和惩罚,为瑞昌市管理形象树立良好条件。
六,坚持清洁廉洁。注重严格管理党对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主要责任,严格遵守党纪和廉政标准,认真查处干部职工责任,不做好,做得不好,提供差的服务,创建一个干净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 7.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平台等的建立,平息了对群众的吸引力。认真及时地回答,处理群众性咨询和举报投诉,以便有投诉和答复,必须对案件进行调查。通过处理群众投诉,提高执法效率,服务群众是一项有效措施。广泛听取公众和社区的意见,确保一切都得到回应,一切都在下降。瑞昌市政府热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执法监督(报告,投诉)电话: 0792-422600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