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卫计委对医疗机构过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
时间:2017-03-20 10:06 来源:瑞昌之窗 作者:未知 点击:次
为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六十一条规定,3月10日,市卫计委联合市监局对瑞昌爱民医院、瑞昌6214医院、湓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铜(瑞昌)医院等医疗单位过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 销毁前,工作人员在现场详细核对过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销毁时,片剂药品采用粉碎机捣碎处理,注射剂药品采用硬物敲碎处理;销毁后,药品残渣、包装盒等采取先焚烧后深埋的方法做无害化处理。 销毁麻黄碱注射液48支、吗啡注射液2支、芬太尼注射液36支、氯胺酮注射液124支、麻黄素注射液21支、布桂嗪注射液416支、咪唑达仑注射液30支、哌替啶注射液136支、地西泮注射液310支、苯巴比妥注射液220支、苯巴比妥片14瓶(1400片)、曲马多片25盒(250片)。(瑞昌市卫计委 何深雄、毛亮、费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