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宣布一起40人涉黑案件
时间:2019-11-22 09:4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4月1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罗文、武罗等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组织的案件一审作出公开判决。4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4年至1年和3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发现,2007年至2017年底,该组织不断招募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罗文、武罗为组织者和领导者,黄闯、熊斌、洪费明为核心成员,董磊、刘翔、戴太旭、熊先锋为积极参与者和其他参与者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成员众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和非法经营柴油获取经济利益,并将其用于非法和犯罪活动,以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在罗文、武罗等人的领导下,该组织多次公开与“帅歌手”邪恶势力集团和闵董尧黑社会组织进行一系列武装斗争。它一再追逐、拦截和冲撞城市地区的其他人,公开反对执法,挑战法律制度的权威,控制当地,给当地人民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慌。据统计,该组织开展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破坏财产、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和开设赌场等71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2人、轻伤11人、轻伤19人、财产损失168,391.3元。 法院因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破坏、非法经营和场所,判处该组织领导人罗文24年监禁、4年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根据法律,他因组织和领导黑手党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赌场罪和数罪并罚,被判处19年6个月监禁、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该组织的其他38名成员被判处20年至1年零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罚款。 被告亲属、NPC奉新县部分代表、CPPCC委员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判决。(记者杨静)“4月1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罗文、武罗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组织的案件一审作出公开判决。4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4年至1年和3个月的有期徒刑。 4月1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罗文、武罗等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组织的案件一审作出公开判决。4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4年至1年和3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发现,2007年至2017年底,该组织不断招募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罗文、武罗为组织者和领导者,黄闯、熊斌、洪费明为核心成员,董磊、刘翔、戴太旭、熊先锋为积极参与者和其他参与者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成员众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和非法经营柴油获取经济利益,并将其用于非法和犯罪活动,以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在罗文、武罗等人的领导下,该组织多次公开与“帅歌手”邪恶势力集团和闵董尧黑社会组织进行一系列武装斗争。它一再追逐、拦截和冲撞城市地区的其他人,公开反对执法,挑战法律制度的权威,控制当地,给当地人民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慌。据统计,该组织开展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破坏财产、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和开设赌场等71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2人、轻伤11人、轻伤19人、财产损失168,391.3元。 法院因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破坏、非法经营和场所,判处该组织领导人罗文24年监禁、4年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根据法律,他因组织和领导黑手党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赌场罪和数罪并罚,被判处19年6个月监禁、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所有个人财产。该组织的其他38名成员被判处20年至1年零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罚款。 被告亲属、NPC奉新县部分代表、CPPCC委员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判决。(记者杨静) (责任编辑:叶秋)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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