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16年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
时间:2017-04-05 09:39 来源: 教育部网站 作者:未知 点击:次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不断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努力围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教育督导体系基本形成,监督指导作用日益凸显,教育督导事业有了快速发展,成为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大亮点。 (一)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中等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建立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及结果使用等作出规定。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规定。 二是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召开全国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成绩,部署“十三五”期间教育督导改革工作,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比上届增加72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结构更加合理。举办4期省、市、县级督学培训班,开展《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加强督学培训工作,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系统。 三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召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结2016年教育督导工作,审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两个文件,部署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各地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规章,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督导力量。 四是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下滑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6份,形成国家督导报告10份,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重点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15年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推动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进度和质量。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全年52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通过县区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7省市已整体通过验收。对2013-2015年已通过国家认定的130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发布国家监测复查报告,督促水平下滑地区做好巩固提高整改工作。研究制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并征求各地意见。研究制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公开平台工作方案。 二是稳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建立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定期检查、绩效考评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程和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国家督学对所有省份工程进展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多的省份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部署今后两年工作。2014-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97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030亿元,全国校舍竣工学校10.3万所,竣工面积1.23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面积的59.4%;采购课桌凳2283万套,图书3.4亿册,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1.6亿台件套,总价值610多亿元,占五年规划采购总金额的60%,工程建设总体上实现了规划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自带课桌椅、睡“大通铺”、在D级危房上课现象在绝大部分地区已消除。 三是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地编制五年规划,会同国家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中央投资计划60亿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