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42720190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平县扬武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1-1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1-2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1室(新平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16.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进行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物探、地震波速测试等,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报告并配合通过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 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配合项目报规、初步设计(含土建工程、工艺设备选型、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控制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3、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调试)招标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含: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写莫村委会打磨石箐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以下资质: 2.1、施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同一施工法人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勘察(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3、设计(联合体成员):须为同一法人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 | 省外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云建建〔2015〕342号要求提供《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01-24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