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4)
时间:2017-03-28 18:29 来源: 知识产权局 作者:未知 点击:次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维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政处罚行为、重复侵权行为等的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目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探索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协调处理机制,完善重大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 支持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构建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业人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教育试点。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机制,建立区域内外知识产权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加强专利审查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挂职派驻。创新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模式,多渠道、多手段培育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七、加强组织领导与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协调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支持建立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将知识产权议题纳入东北地区四省区行政省长协商机制。研究制定东北老工业基地知识产权年度促进计划和知识产权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政策执行效果后评价机制,强化政策执行力度。 (二)做好实施保障 强化东北地区各省(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调机制建设,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协作推进。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做好相关政策调整衔接。健全市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推动资金、人员向市县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倾斜。加强各部门各层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政府绩效考核中的质量导向和运用导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