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各直属公共文化机构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
时间:2017-03-20 15:11 来源: 文化部网站 作者:未知 点击: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文化部各直属公共文化机构掀起学习和宣传热潮,并以学习贯彻为契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地。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分赴文化部各直属公共文化机构,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形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积极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据了解,此次调研走访了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美术馆、恭王府博物馆、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7家单位。调研显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后,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这部法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自身平台和资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树立好依法治文、依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注重学习与培训 争做法律宣传主阵地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学习首先要加强内部学习,要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的先行者。学院已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学院中心组学习计划,使学院领导班子学早一点、学深一点、学实一点。同时,利用学院丰富的培训资源,组织教职工随堂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学院还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内容作为学院2017年“培训者培训——周末讲堂”品牌活动的学习重点,强化教职工学法普法意识。除此之外,学院还将组织专家前往各地进行普法宣讲,帮助各地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依托全国文化干部网络学院和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网络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 据介绍,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将发挥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做贯彻法律的智囊库:组织专家就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深度研讨,并形成和发布理论成果;在组织编写第二批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教材过程中,组织专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教材编写工作;发挥学院学员聚集优势,组织学员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研讨,征集贯彻落实的典型案例,及时将相关成果推广交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今年学院培训后追踪和实地回访的重点,组织专家走访五个至六个省,深入了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培训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 3月1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开始施行当天,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即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现场解读这部法律,并通过文化共享工程·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数字文化网向全国直播,各地约10.9万名基层文化骨干通过PC机、公共数字文化一体机、国家数字文化网等收看直播。此外,该中心还利用国家数字文化网、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发挥国家数字文化网公共文化门户网站的阵地作用,于3月1日正式推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普法园地”专栏,下设新闻资讯、立法进程、专家解读等子栏目。 国家博物馆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加大普法力度,并拟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馆庆日等时间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持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工作。 以学习贯彻为契机逐条对照逐项落实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各单位依据法律具体条文,逐条对照检查、逐条落实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自3月以来,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规定,以部门汇报、班子点评、与会同志提建议的方式,就如何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保障基本、促进均等”中的作用,按部门、事项研究梳理,确保中心年度任务及重点项目分工到人、责任到岗。据悉,围绕第八条的规定,该中心今年将以创新为动力,对接群众需求,重点在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汉藏文化交流、文化睦邻工程等基层和项目上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切实把边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的期望和需求,转化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