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地区的学生不需要在校园里戴口罩
时间:2020-05-10 09:06 来源:海外网 作者:[db:作者1] 点击:次
5月7日,中国教育报讯 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科学准确地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促进复学安全有序进行。 《技术方案》根据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明确了组织机构要求、人员控制要求、重点区域防控要求、环境卫生要求、疑似感染症状的应急反应以及境外师生返校进行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防疫控制的要求。 《技术方案》要求学校成立新的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加强与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附近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之间的“点对点”合作机制。围绕关键环节和关键措施,制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检查制度、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等工作制度,做好应急演练。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口罩、体温计等防疫材料的储备工作。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工作。所有教师、学生和员工应在入学前至少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和去向报告,并如实报告。督促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就医,推迟返校,严禁上课和带病工作。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早晚检查,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暴露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上课,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保持安全距离。新的冠状肺炎和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和技能应列入学期的第一课,以帮助教师和学生保护自己。关注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心理状况,适时提供心理援助和咨询。戴口罩应遵循国务院发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共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科学地戴口罩。学生应该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的学生不需要在校园里戴口罩。教师在教学时不需要戴口罩,学校的门卫、清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都应该戴口罩。鼓励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在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同时,《技术方案》要求加强对学校大门、教室、食堂、宿舍、厕所、饮用水设备和洗手设施等关键区域的预防和控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师生均接受身份和体温检查。应在学校入口处附近设立临时等候区。如进入学校调查时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应派专人到临时等候区进行体温复检,并按规定程序送至发热门诊。有条件的学校需要确保每个学生都有一张桌子,并且每个学生都保持距离 《技术方案》要求师生员工或学生在进入学校前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热、咳嗽等症状,并采取回家观察或体检等措施。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严格按照“点对点”合作机制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学校需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与分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联系和沟通,以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如果在教职工或学生中发现疑似或确诊的新诊断肺炎病例,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采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和管理工作。(记者杨彬) 责任:张洋 (责任编辑:admin) |